康保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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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2-01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康保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

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2016年启动实施县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意见

全面加快县城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县城扩容提质要求,有效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城镇面貌明显改观,居民住房条件有效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1010日—1015日)。召开全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征收工作,开展征收培训。征收办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对确定棚改征收范围内的住户发布公告。房屋征收各工作组及动迁单位实地认领征收任务,深入被征收户进行宣传动员和政策讲解。宣传报道组对征收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造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调查登记阶段(20161016日—1025日)。各动迁单位对被征收户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登记和实地测量,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附属物、四临四至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一户一档。同时,依据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测算。

(三)签订协议阶段(20161026日—1130日)。各动迁单位与被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签订补偿协议终止日期为20161130日,按照征收流程对补偿协议进行严格审核,为被征收户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收回土地证、房屋确权证、购房协议、土地转让协议等相关证件。

(四)补偿搬迁阶段(20161026日—2017510日)。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兑付补偿资金,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拆除,清理建筑垃圾。对暂时不能搬迁的被征收户,按照协议约定,在2017510日之前搬迁完毕。

三、任务分工

按照县城棚户区改造规划,2016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优先安排康巴诺尔湖北岸集中连片、交通出行不便、环境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第七、第八宗地块及白龙山村所在的第十三宗地块。3宗地块划分为10个片区,由县领导包片,负责组织领导推进片区房屋征收工作。

各片区要成立征收工作组,各动迁单位的具体任务数由征收工作组自行分解安排。每个工作组成立由一名副科级领导任组长的补偿复核组,负责对每户的补偿内容、标准、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进行公示,如公示3天后无异议,签订补偿协议。各工作组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征收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并统计上报每天工作进度。各动迁单位负责入户宣传、测量核实、填写相

关表格、计算补偿金、签订协议、收回各类相关产权证件、房屋

拆除及被征收人的信访稳定工作。

(一)第一片区

    长:苏志明(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王儒渊(县政府副县长)

任贵昌(县政协副主席)

动迁单位:县民宗局、县供销社、县经济开发区、县妇联、闫油坊乡、土城子镇

(二)第二片区

    长:陈  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 组 长:徐栋良(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王国锋(县人武部部长)

动迁单位:县人大办、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忠义乡、芦家营乡

(三)第三片区

    长:田  明(县政协主席)

副 组 长:张志刚(县法院院长)

动迁单位:县政协秘书处、县法院、县工会、县水务局、照阳河镇

(四)第四片区

    长:段全宝(县委常委、县政协副主席、县委办公室主任)

副 组 长:田建利(县公安局局长)

杨卫军(县公安局政委)

动迁单位:县委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牧局、处长地乡

(五)第五片区

    长:柳呈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

副 组 长:许贤玫(县政府副县长)

动迁单位:县政法委、县机关工委、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扶贫办、丹清河乡

(六)第六片区

    长:杨志勇(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 组 长:王建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动迁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林业局、县统计局、屯垦镇、邓油坊镇

(七)第七片区

    长:李  斌(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李常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动迁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哈嘎乡、满德堂乡

(八)第八片区

    长:周成东(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农工委书记)

副 组 长:王秀利(县政协副主席)

动迁单位:县交运局、县安监局、团县委、县环保局、张纪镇

(九)第九片区

    长:胡启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任  广(县政协副主席)

动迁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计局、县电视台、县文广新局、二号卜乡

(十)第十片区

    长:刘光军(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副 组 长:袁远光(县检察院检察长)

动迁单位: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工信局、县教育局、

李家地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房屋征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片区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领导包片、单位包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各片区领导要对摸底复核、动员征收、协议签订、信访稳定等一包到底;各动迁单位要统一思想、服务大局、服从指挥、合力攻坚,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参战、亲力亲为、敢于担当。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动迁工作组实行日通报、三天一调度制度,确保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

(二)依法和谐征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阳光操作、依法征收。同时,要做到人性化操作,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积极主动地帮助被征收户协调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确保圆满完成房屋征收任务。

(三)深入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康保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多方位、宽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房屋征收政策和征收工作的先进典型,让广大群众特别是被征收户全面准确地了解征收政策,清清楚楚征收,明明白白搬迁,为征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征收工作进展情况,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被动、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县监察局、信访局、住建局要公开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干部群众投诉举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允诺补偿标准之外的补偿补助。县纪检监察、检察院要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私贴乱补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科级干部就地免职,确保征收工作快速、规范、有序实施。

 

附件:1.康保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2.康保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附件1

 

康保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长:    县委书记

魏红侠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  广  县政府副县长

    长:苏志明  县委副书记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县政协主席

徐栋良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段全宝  县委常委、县政协副主席、县委办公室主任

柳呈祥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

杨志勇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周成东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胡启荣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刘光军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王建国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常勇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许贤玫  县政府副县长

王儒渊  县政府副县长

王国锋  县人武部部长

              广  县政协副主席

任贵昌  县政协副主席

王秀利  县政协副主席

张志刚  县法院院长

袁远光  县检察院检察长

田建利  县公安局局长

杨卫军  县公安局政委

      员: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乔秀海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委督查室主任

刘建军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肖国成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建英  县组织部副部长

胡万军  县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发改局局长

韩启胜  县住建局局长

高风泉  县财政局局长

    县国土局局长

王振亮  县审计局局长

闫世佐  县电视台台长

    县信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闫刚飞  康保镇党委书记

赵旭亮  县法院副院长

李瑞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永峰  县供电分公司经理

任立军  县住建局副局长、房产管理所所长

郭佃青  县水务局副局长、供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广同志兼任。同时,领导小组下设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宣传报道、督导检查、安全维稳三个工作组。

(一)房屋征收办公室

      任:刘  广(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韩启胜(县住建局局长)

    任:袁  军(康保镇镇长)

  勇(县财政局党支部书记)

李金水(县国土局副局长)

任立军(县住建局副局长、房产管理所所长)

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康保镇、县房管所、县供电分公司、县供水公司

工作人员:县政府办5人、县住建局10人、康保镇12人、县财政局2人、县国土局6人。

工作要求:所有抽调人员工资在原单位发放,棚改房屋征收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岗,由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一考核,人员一经确定不准调换。

主要职责:负责棚改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负责征收工作有关材料的起草、信息反馈、数据统计、资料汇总、报道宣传、补偿款发放、会务组织以及档案整理管理;负责提供房屋征收政策咨询,做好补偿工作的咨询解释;负责对征收范围内各类房屋、附属物、室内装修等制定补偿标准;负责对签订的补偿协议进行审核,依据补偿方案对补偿内容、标准、结果进行复核;按照规定程序依据补偿协议落实兑付征收补偿资金;负责保障房屋征收期间的居民用水、用电安全,对完成搬迁的房屋及时停电、停水,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确定10名工作人员作为10个征收片区的工作联系人,负责征收咨询、数据收集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宣传报道组

    长:胡启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

主要职责:负责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负责房屋征收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报道和典型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督导检查组

    长:刘光军(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两办督查室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动迁单位依法实施房屋征收,并对房屋征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搞好廉政监督,规范房屋征收行为,查处房屋征收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安全维稳组

    长:柳呈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康保镇、县公安交警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房屋征收期间的信访接待和社会稳定工作;负责维护房屋征收期间的社会治安,打击恶意扰乱房屋征收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房屋征收现场的交通秩序;负责提供法律援助,做好公证、司法解释等相关工作。

 

 

 

 

 

 

 

 

 

 


 

附件2:康保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第七、第八宗地)


 

 

 

 

 

 

 

 

 

 

 

 

 

 

 

 

 

 

 

(第十三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