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城】康保县新出炉《市民公约》和《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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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4-12   信息来源:政府办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文明县城创建水平,增强市民文明意识,倡导和规范市民行为,根据中央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生活的要求,结合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和我县创城实际,制定出台了市民公约:

康保县市民公约

 

要遵纪守法、恪守公德,

不要违法乱纪、造谣诽谤;

要言行有理、举止文雅,

不要粗言秽语、大声喧哗;

要热爱劳动、健康向上,

不要好逸恶劳、酗酒嗜赌;

要讲究卫生、爱护市容,

不要随地吐痰、乱贴乱扔;

要维护秩序、合法经营,

不要侵街占道、乱摆乱放;

要保护环境、文明遛狗,

不要损坏公物、践折草木;

要遵守交规、礼让出行,

不要乱停乱闯、车窗抛物;

要阳光真诚、敬业守信,

不要失职失诚、弄虚作假;

要移风易俗、婚丧从简,

不要盲目攀比、大操大办;

要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不要欺老凌小、冷漠无情。

同时,为了更好地发挥村民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推进以法治村,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制定出台了村规民约:

康保县乡规民约

1.热爱国家,热爱集体,热爱家乡;要学法知法,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2.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从简;不搞陈规旧俗,不搞铺张浪费,反对封建迷信,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3.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包容;不诽谤他人,不搬弄是非,不仗势欺人,建立良好邻里关系。

4.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要立志脱贫,勤劳致富。

5.父母要尽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要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禁止家庭暴力、虐待行为的发生。

6.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不违规违法上访。

7.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不乱堆、乱放、乱丢、乱倒污物和粪土。

8.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水利、供电、交通、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

9.积极维护生态环境,禁止违规放牧,保护森林草场资源不被破坏。

 

市民公约和村规民约的出台,为广大群众提供了生活和工作的基本遵循,希望广大群众熟读市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在工作和生活中,积极践行,做一个文明有礼的康保人。(县文明办)